王姓等9名住戶上訴,高雄地方法院審理,合議庭法官認為中華電信未經許可私設基地台,有礙政府對於基地台設置管理,縱使原告未能證明身體健康遭受損害,但因擔憂電個人信貸磁波對健康危害所造成的心理及精神壓力,確實超越一般人所能容忍的範圍,足以妨害原告的居住安寧,損害人格法益。

中華電信與出租戶辯稱,行動電話基地台所發射電磁波符合標準值,對人體健康無危害,且基地台設備都經主管機關審驗合格,對住戶健康或居住安寧無害。

(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5日電)中華電信公司在高雄市租用民宅私設基地台,遭其他住戶提告侵害健康及安寧。高雄地院審結,以基地台電磁波侵害「居住安寧」,判決中華電信賠償。這是獲法院判決勝訴的首例。

信用貸款 中華電信於2009年在鳳山區一棟大樓的10樓承租民宅,在屋內私設行動通信基地台,遭王姓等其他9名住戶檢舉查獲後開罰新台幣38萬元並拆除,9人再以基地台設立2年來侵害住戶健康權及居住安寧,提告向信貸中華電信求償。

原告主張基地台長期發出主管機關基地台監理上限50倍的電磁波侵擾住戶居住安負債整合寧,導致住戶長期間、短距離暴露於未經主管機關監理審驗的「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」的輻射公害危險區域下,與世界衛生組織﹙WHO﹚所轄國際癌症研究所﹙IARC﹚認定與「塑化劑」、「苯乙烯」同等級的致癌物「電磁場」致癌因子為伍,心理恐懼與壓力已超越一般人所能忍受程度,嚴重侵害住戶居住安寧。

貸款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審理,採信中華電信說法,認為住戶無法證明基地台電磁波傷害人體健康,判決9名住戶敗訴。

電信基地台被控侵害安寧 原告勝訴首例

高雄地院審結,認定中華電信違規設立基地台造成原告心裡恐懼與精神壓力,足以妨害居住安寧,改判中華電信與出租戶須連帶賠償9名原告每人新台幣2萬5000元確定。

由於以往案例原告無法提出電磁波對健康造成何種實質損害,法院都判原告敗訴,這案為原告以基地台電磁波侵害「居住安寧」,請求電信業者賠償,獲法院判決勝訴的首例。1040915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電信基地台被控侵害安寧-原告勝訴首例-06282881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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